五糧液銷售經理竟然也**酒
更新時間:2016/10/19 9:39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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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一個公司的管理人員,理應維護公司的利益,然而卻有人利用“便利”,從中**售假。前日,犯罪嫌疑人李明(化名)因涉嫌銷售**注冊商標的商品被重慶市渝北區(qū)公安分局執(zhí)行逮捕。同案犯張強(化名)已于8月26日被逮捕。
(圖片來源于網絡 與本文無關)
據悉,張強利用其重慶地區(qū)五糧液公司渝黔大區(qū)銷售經理的身份,在銷售真品五糧液的同時,在李明處購買**偽劣五糧液、飛天茅臺等品牌酒一同銷售。
7月21日,重慶市渝北區(qū)公安分局經偵支隊接到重慶市五糧液公司銷售代理報案,稱公司渝黔大區(qū)銷售經理張強涉嫌銷售**偽劣五糧液酒。
接到報案后,經偵支隊立即對案件開展調查。7月22日,支隊**將張強抓獲并在他位于重慶市巴南區(qū)的住處現場,查獲**五糧液1618、五糧液水晶瓶、瀘州老窖1573、飛天茅臺等共計150余件。
經審查,張強交待,自今年4月以來,從身在北京的李明那里以低價購進假酒,再利用自己的身份,將真酒、假酒混合銷售給渝黔地區(qū)銷售下家。截至被抓時,張強已銷售**品牌酒180余件,非法獲利55萬余元。8月26日,張強因涉嫌銷售**注冊商標的商品被渝北區(qū)檢察院批準逮捕。
9月5日,重慶市渝北區(qū)公安分局經偵支隊**趕赴北京,將犯罪嫌疑人李明抓獲。經審查,李明交待了他通過物流派送先后銷售300余件**五糧液1618、五糧液水晶瓶、瀘州老窖1573、飛天茅臺等品牌酒給張強的犯罪事實。
10月17日,重慶市渝北區(qū)檢察院對李明作出逮捕決定。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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