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酒抵薪 實現銷量增長?
更新時間:2015/12/16 9:59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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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業(yè)寒冬之下,湖北宜化集團旗下金沙回沙酒的銷量實現8年37倍增長,成為行業(yè)黑馬。但調查發(fā)現,這一再被集團高層津津樂道的營銷策略,卻被演繹成用酒抵發(fā)員工工資,甚至沖抵供應商賬款等另類方式,讓許多內部員工、采購商等敢怒不敢言。多名內部員工證實,該集團曾經用酒抵發(fā)員工工資,比如發(fā)60%工資,發(fā)40%的酒。
作為酒企,想方設法提高銷售額本無可厚非,但倘若為此目的,對內部員工進行強制攤派,則顯太過蠻橫、霸道。此舉不僅有違市場公平競爭原則,還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利。事實上,法規(guī)早已明確規(guī)定,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,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。而該企業(yè)之所以以酒抵薪、視法律為無物,就在于其將公司利益置于員工利益至上,不顧及自身所肩負的社會責任。眼下正值年底,諸如此類變相抵發(fā)工資的行為仍會出現,相關部門對此要加強監(jiān)管、加大處罰力度。這正是:
為求產品量多銷,
以酒抵薪使歪招;
損人損己目光淺,
守法經營是正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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